“香煙有保質期嗎?”事實是,香煙“生日”、“壽命”不詳的現狀,已經被多數煙民認可。但愛較真的唐先生可不這么想,等過了節,他決定向有關部門舉報香煙的“三無”問題。
昨天唐先生
花了近百元買了兩包煙。誰知打開來一抽,覺得味道有些不太對,感覺好像是煙絲霉掉了。“當時就感覺,自己肯定買到了過期煙。”于是唐先生找到了當初賣煙給他的店家,但店家拒不承認,自然也就不肯退賠了。店家還理直氣壯地告訴他,香煙絕對沒有問題,不相信可以去檢測。
“檢測?一來一去花時間、精力不說,這筆費用誰來出?”而且,根據唐先生的經驗判斷,這兩盒煙并非假冒產品,只是過期了。加上他買的時候又沒有發票之類的憑證,要較真的話還真不好說。盡管退賠希望不大,但唐先生卻較起真來,目前市面上幾乎所有的盒裝香煙都沒有標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這香煙就是在嘴上抽的,像這一類商品,究竟該不該有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呢?
別說一般的煙民不過問香煙的年齡,就連多數售煙商家,也不知道自己賣的煙是何時生產的。在記者的采訪中,市區多家
煙酒店老板都說從沒留意過香煙的“生日”,因為他們進的煙一般都在3個月內售完,不會積壓,所以不擔心煙會過期、發霉。
據有關部門的一名技術人員向記者解釋,在我國香煙不是一般的消費品,擁有一整套嚴格的行業規范;銷往市面上的香煙,其包裝分為箱、條、盒三種;廠家售煙時,已在大包裝箱上標明了生產日期和廠址;在香煙的條、盒包裝上,印有該品牌香煙的圖案、注冊標記等表明身份的標志,在香煙條、盒包裝上不標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是國際也是國內行規。
不過律師趙銓認為,香煙必須通過煙民的嘴,才能抽進體內,香煙應該屬于食品類商品的范疇,目前,國際國內
煙草行業都將煙草制品歸于食品類商品。既然香煙屬于食品,那么我國《食品衛生法》相關條文規定:定型包裝食品必須在包裝標志或者產品說明書上根據不同產品分別按照規定標出產地、廠名、生產日期、主要成分、保質期等。
即便不認定香煙是食品,那么作為一種商品,我國《產品質量法》的相關條文就規定:限期使用的產品,應標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而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我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條文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生產日期、有效期限等情況。
趙銓律師認為,目前香煙上沒有標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是行業遵循行規形成的,但行規不能對抗法律,煙草行業也必須遵循相關法律。
唐先生說,向有關部門舉報香煙“三無”問題,自己是盡一個消費者的義務和責任,同時他也希望廠家、商家能夠盡到他們的責任。“類似的情況,不止發生在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