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北省金屬非金屬礦山整頓工作方案》,將嚴厲打擊和堅決取締無證開采等非法采礦行為,依法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破壞生態、污染環境的各類礦山特別是小礦山,到2015年底前,全省金屬非金屬礦山(包括尾礦庫)關閉1100座以上。
方案明確了取締關閉的范圍,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拒不執行安全監管指令、在限期內未完善相關手續的金屬非金屬礦山,污染嚴重經限期治理仍不能達到環保要求的金屬非金屬礦山和選廠等在列。
方案要求以“先關閉,后整合”的原則依法整合,對拒不參與整改的小型礦山予以關閉。
方案列出了整頓時間表:到2013年底前,無證開采等非法行為得到有效制止;非法占用河道、土地、山場堆放礦渣、尾礦、干選廢料現象得到根除;地下開采生產規模每年小于3萬噸、露天開采生產規模每年小于5萬噸的小鐵礦,生產規模每年小于15萬噸的巖金礦,不符合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相應礦種最小開采規模且無法經技改達到上述生產規模的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距離小于300米的露天礦山,尾礦處理和環境保護不符合要求的超貧磁鐵礦依法關閉;到2014年底前,依法關閉經限期技改、整改仍達不到上述生產規模以及有關規定要求,不符合產業政策、安全保障能力低下、浪費破壞礦產資源、嚴重污染環境的礦山以及無固定、合法礦石來源的選礦廠;到2015年底前,全省金屬非金屬礦山(包括尾礦庫)關閉1100座以上。
本文來源:報告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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