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整個資管產品的運作都處在稅收監管的盲區地帶,極少有資管、信托產品交稅的記錄,這使得資產管理行業“小日子”過的極為悠然。但隨著去年資管行業被納入營業稅改增值稅(營改增),以及近期財稅部門針對資管繳納增值稅一系列細則出臺,資產管理行業政策環境發生重大變化,6%的增值稅或將影響資管產品投資收益。以下是報告大廳小編整理的2017年資產管理政策環境分析。
資產管理可以定義為機構投資者所收集的資產被投資于資本市場的實際過程。雖然概念上這兩方面經常糾纏在一起,但事實上從法律觀點來看,資產管理者可以是、也可以不是機構投資者的一部分。實際上,資產管理可以是機構自己的內部事務,也可以是外部的。
因此,資產管理是指委托人將自己的資產交給受托人,由受托人為委托人提供理財服務的行為。是金融機構代理客戶資產在金融市場進行投資,為客戶獲取投資收益。在國內資產管理又稱作代客理財。資產管理的另一種方式是作為資產的管理者將托管者的財產進行資產管理,主要投資于實業,包含但不限于生產型企業。此項管理風險較小,收益較資本市場低,投資門檻較低。
資管產品是資產管理類產品的簡稱,比較常見的包括基金公司發行的基金產品、信托公司的信托計劃、銀行提供的投資理財產品等。簡單說,資產管理的實質就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財。各類資管產品中,受投資人委托管理資管產品的基金公司、信托公司、銀行等就是資管產品的管理人。
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資產管理行業市場規模不斷擴大。根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數據,截至2016年9月30日,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證券公司、期貨公司、私募基金管理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總規模約48.92萬億元。
不過在去年5月1日全面營改增之前,資產管理產品投資收益并沒有繳納營業稅。
安永間接稅合伙人周澔宇告訴記者,按照當時法律資管產品的收益也應該繳營業稅,但是由于當時沒有明確扣繳義務人(即法律規定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而資管產品的投資者又很分散,所以稅務機關征管很難,實際操作中資管產品投資收益并沒有交營業稅,因此形成了很大規模的征稅漏洞,而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借營改增來規范資產管理產品納稅。
2016年5月1日,包括資管行業在內的金融業正式被納入營改增,繳納6%的增值稅。12月21日的《關于明確金融房地產開發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更進一步明確了,資管產品運營過程中發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以資管產品管理人為增值稅納稅人。合同中明確承諾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的投資收益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屬于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稅。
周澔宇稱,這個《通知》明確了資管計劃的管理人作為納稅人,本質上是扣繳義務人。而對于保本收益的資管產品,持有期間的投資收益需要繳納6%增值稅。而非保本收益則不用交增值稅。
由于此次《通知》要求上述細則對交增值稅追溯到2016年5月1日起執行,這意味在這期間結束的資管計劃也要補交增值稅,這在資管行業引起巨大反響。
周澔宇告訴記者,資管行業向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反映,在這期間已經結束的資管產品,投資收益已經分給投資人,資管計劃人很難再去向投資者追回應交稅款。而且政府要求區分保本和非保本資管產品來交稅,而資管產品種類繁多,資管產品需要對系統進行改造,因此請求延緩政策實施時間。
在考慮這一訴求后,2017年1月11日,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印發《關于資管產品增值稅政策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下稱《補充通知》),將對資管產品2016年5月1日施行的交稅規定推遲到2017年7月1日。
這讓資管行業松了一口氣。不過從保本產品投資收益不交營業稅,到營改增后需要繳納6%的增值稅,資管產品投資收益將直接受到影響。
周澔宇認為,現在理財產品收益率較高,如果按照6%的收益率來算,7月1日之后保本投資收益開始要征收6%的增值稅,那么與之前相比,大概千分之3的收益需要用于交增值稅,對理財收益影響很小。
一些資管機構已經開始采取應對措施。比如中國民生信托近日在官網發布公告,稱受《補充通知》影響,我司立即對近期涉及暫扣增值稅的項目進行第二次分配,并加計同期銀行活期利息。
周澔宇表示,為了適應新政策,資管計劃人需要對資管產品結構進行調整,改造升級管理系統。
中金固收團隊分析稱,增值稅從過去的不交到未來的以管理人為主體的規范納稅,資管行業的整體成本將上升,收益率下降;反過來,最終需要投資人與管理人來承擔,取決于雙方的稅收彈性,或導致理財收益率下行10bp左右,管理費也或下行5-10bp(犧牲一部分利差)。
此次是否對資管產品收益征增值稅,一大關鍵是區分是否為保本產品。
周澔宇告訴記者,目前保本的定義并不清晰,實際上法律層面不允許保本,但為了迎合投資者需求,資管產品有通過保險等很多保本手段,但怎么區分保本就比較難,比如現在有資管產品打廣告說99%的資金保本,1%不保本。
“為此我們專門請教稅務總局相關人士,他們給出判斷的兩個原則,一個是經濟實質,另一個是法律合同。如果資管產品實際上是有固定收益的,就會被認定為保本產品。法律合同如果也有保本承諾,也會被認定為保本產品,這些都將繳納6%增值稅。如果在保本認定中,法律合同與經濟實質有沖突,以經濟實質原則為準。”周澔宇稱。
由于對資管產品是否保本自由裁量權較大,周澔宇認為未來很可能出現各地稅務機關執行標準不一,同一款資管產品可能出現不同征稅情況。
7月1日開始對保本資管產品征稅,業內對”7月1日”時間點也有不同理解。
周澔宇稱,資管產品計劃有設立日期,簽署合同日期,給投資分紅日期,和最后結束日期,上述《補充通知》以哪個時間點來征稅并未明晰。
另外,由于資管計劃征稅并沒有年度清算的概念,因此一種令資管計劃人擔心的情況是,如果該資管產品前幾個月盈利交稅后,后面一直投資虧損,導致最終該資管產品總體虧損,但實際上前期交的稅卻無法退回。
此外,納稅人購入資產管理產品未持有至到期的,對于保本和不保本的金融商品,應如何繳納增值稅也待明確。
周澔宇表示,目前營改增政策補丁文件不少,然后官方根據市場反映在補丁文件上打補丁,總體呈現小修小補的節奏。未來還將有后續征管文件出臺。
根據《補充通知》,資管產品運營過程中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的具體征收管理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另行制定。
資管市場的健康發展離不開健全的制度環境。因此此次政策的調整或許會影響到投資者的最終收益,但從長遠來說,這也未嘗不是一次市場規范的嘗試。更多行業政策信息可查閱2016-2021年中國資產行業市場供需前景預測深度研究報告。
本文來源:報告大廳
本文地址:http://www.kcice.cn/freereport/762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