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電動車背后存在一個巨大的出行市場。2019年中國共享電動車數量已超過100萬輛。預計2025年共享電動車投放車輛將超過800萬輛,復合增長率將達到41.4%。
北京市交通委表示,上述品牌存在違反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的要求違規投放共享電動車,且存在未按要求進行電動車登記、未能準確披露服務信息、未建立用戶押金預付金專用賬戶、未按有關主管部門要求提供信息等多項問題,涉嫌嚴重擾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市場秩序。如果逾期未能整改到位的企業及其運營平臺,或將面臨行政罰款、扣留車輛、下架APP等多重處罰。
據記者了解,2020年以來,共享電動車違規傷客事件不斷。2020年5月份,北京市交通委對“小遛”公司在京違規投放1400余輛電單車行為,約談相關負責人,責令限期收回車輛并停止在京投放;7月23日,小蜜電單車漏電導致北京市一市民右手被深二度電弧燒傷;7月29日,北京蜜步科技有限公司被處以5萬元罰款頂格處罰并責令限期收回全部共享電動單車。為此,北京市交通委年內已針對多家企業的違規行為實施了行政處罰。
據北京市交通委介紹,因多家企業在工商系統預留的聯系方式失效,執法人員曾前往失聯企業的注冊地址實施上門約談,其中北京蜜蜂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騎士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青鳥快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共享電動單車企業注冊地址為無效地址或無人辦公。
對此,交通委表示,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往往存在保養維護不及時、配套設施建設不到位、運行安全風險高、電池污染嚴重等多重隱患,租賃電動自行車的騎行人不固定且多未接受過專業的交通安全教育和技能訓練,容易發生交通事故,加之電動車自重大、速度快,一旦發生事故就會帶來較大的傷害和損失。
相比全國其他地區,北京對共享電單車說“No”的決心已經非常明顯,不僅是《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明確了北京市“不發展電動自行車租賃”的基本原則,對于目前尚在市場投放電單車的企業,也已經在逐步進行清退。
從2018年開始,北京市交通委就提醒市民不要使用任何品牌的共享電單車,并在2019年初對相關共享電單車企業做出了罰款5萬元的處罰。
根據2020年5月底北京市交通委發布的《關于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行業2020年第一季度運營管理監督情況的公示》信息顯示,武漢小象創意科技有限公司(芒果出行)、人人出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出行)因違規投放租賃電動自行車 ,經約談后拒不整改,分別被處以5萬元行政罰款,并限期回收所有違規運營的租賃電動車。
2018-2023年自行車電動車行業深度分析及“十三五”發展規劃指導報告指出,在2020年上半年約談的7家共享電單車企業中,已經有5家企業從北京市場清退。相比監管嚴格的北京,不少共享電單車企業早已將目光瞄向了二三線城市。
不過,在面對共享電單車泛濫導致的一系列問題,不少二三線城市也在對共享電單車的投放進行縮緊。12月1日開始實施的《關于促進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規范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明確規定,長沙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的投放實行配額管理。
整治規范期間控制共享電單車在10萬輛左右,在長沙監管部門約談了哈羅出行、青桔、美團、小遛共享、喵走、喜寶達6家共享電單車企業后,6家企業已主動回籠旗下的全部共享電單車。
本文來源:報告大廳
本文地址:http://www.kcice.cn/info/1033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