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網售處方藥即將開閘及醫保線上報銷同步推進,國內處方藥外流市場有望沖擊4000億元規模。醫院用藥的金額一直呈下滑趨勢,這正是處方藥外流政策緩慢產生影響的體現。
11月2日,國家醫保局發布《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醫療服務醫保支付工作的指導意見》,11月12日,國家藥監局再發《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記者11月20日獲悉,伴隨著網售處方藥即將開閘與醫保線上報銷的同步推進,這將使國內處方藥外流規模達到4000億元之巨,并迎來新一輪爆發期。
這次國家醫保局明確互聯網醫療報銷范圍、結算對象等具體措施,使得醫保線上報銷進入實操層面。與此同時,國家藥監局則擬正式允許網售處方藥和展示處方藥信息。
隨著網售處方藥開閘與醫保線上報銷的推進,這不僅給互聯網醫藥健康行業帶來巨大的發展空間,也為實體藥店的“互聯網+”發展消除了阻礙,線上線下一體化的醫藥健康市場將給所有參與者提供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業內人士分析,這將使我國處方藥每年外流規模達到4000億元的巨大體量。
作為我國互聯網醫藥健康行業赴美上市第一股,1藥網這次公布的Q3財報也顯示出互聯網醫藥健康行業的發展潛力。這次其創造了單季度收入新高,實現凈營收23.6億元,同比增長112.8 %。而這也是其連續8個季度實現1倍左右的營收增長,顯示國內互聯網醫藥健康產業正在不斷壯大。
目前國內線上線下一體化醫藥健康市場方興未艾,“醫+藥+患者”的全鏈路消費場景日趨成熟,且未來增長空間可期。事實上,目前數字醫藥健康平臺也在助力改變大眾“看病難、買藥貴”的現狀,而在有關部門新政頻出的前提下,相關產業有望迎來新一輪大規模爆發期。
在“兩定辦法”中,互聯網醫院如何納入定點管理也成為關注重點,國家醫保局解讀時指出,目前,互聯網醫院主要有實體醫療機構自行搭建信息平臺,實體醫療機構與第三方機構合作搭建信息平臺等多種形式。互聯網醫院均要依托實體醫療機構申請執業許可。
因此,“兩定辦法”規定,互聯網醫院可以與其依托的實體定點醫療機構簽訂協議并報統籌地區醫保經辦機構備案后,其提供服務產生符合規定的相關費用由統籌地區醫保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
此外,關于“定點零售藥店可憑定點醫療機構開具的電子外配處方銷售藥品”是否意味著醫保允許和支持網售處方藥?國家醫保局指出,新冠疫情期間,為方便非新冠肺炎慢性病患者復診取藥,各地醫保局積極支持“互聯網+”醫療服務,一些地方醫保部門也探索由互聯網醫院開具處方,處方流轉到慢特病定點零售藥店,患者在零售藥店取藥的模式。
2020年10月醫保局印發的《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醫療服務醫保支付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處方流轉到同一個統籌地區的定點零售藥店,參保人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藥,并探索在有條件的統籌地區依托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臺,實現處方的跨統籌地區流轉。各地可直接部署使用醫保信息平臺業務中臺、處方流轉中心等相關功能模塊,實現互聯網醫院處方流轉到統籌地區內定點零售藥店,為跨統籌區取藥提供了方便,實現“信息和處方多跑路,患者少跑腿”。
然而,處方流轉與網售處方藥并不能等同。中國醫藥商業協會副會長付鋼向記者解釋稱,處方流轉是將實體醫院真實的處方流轉到平臺上,患者可以查詢歷史處方并選擇在院內或院外藥店取藥,亦可要求藥店送藥上門,即“網訂店取或網訂店送”。
處方流轉平臺本質上依托的主要是實體醫院和實體藥店,有真實的當面診療過程也易于監管。而現在的網售處方藥多由互聯網平臺在線上完成,診療的真實場景和處方真實性很難監管,若涉及到醫保支付就更容易出現騙保行為。所以網售處方藥是一個大概念,其中通過處方流轉平臺實現的網訂店取和網訂店送是比較規范的部分,其他的部分還需要再進一步完善監管體系。
從放管服取消定點審批,到現在又開始定點審批,其中一個較大可能的原因便是國家醫保局提到的‘新的醫療模式’,互聯網醫療可以依托舉辦的實體來申報醫保定點,這是一個巨大的進步,對互聯網醫療的發展有積極的作用。
上述“兩定辦法”利好互聯網醫療,但新興的其他醫療模式也包括第三方檢驗所等,但這些機構不能申請定點,王穎建議做試點解決。
但王穎還提到,從目前“兩定辦法”文件看,這次定點政策對民營醫院“不太友好”,例如民營醫院開展的都是基本醫療的服務項目,但是為了養活自己,價格都比醫保規定的高一些,按照相關標準該醫院不能通過定點審批。“這其實是不公平的,相關部門可以考慮通過定點,但只給報銷醫保規定的那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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