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行業管理,作為我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方式中的一種特殊模式,為國有企業改革住房分配制度,實現職工住房商品化、市場化,推動地區房地產市場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我國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在接近完成國有企業危舊房改造,實現企業住房福利實物分配,到住房商品化貨幣積累,再到房地產市場化運作的轉換,達到了國務院《關于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基本目標之后,對于進一步深化住房公積金管理改革,探索完善的、適合中國國情的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據不完全統計,2022年以來已有廣西、浙江衢州、廣東東莞、廣東中山、河南新鄉等地,相繼調整政策提高公積金購房貸款額度。
具體來看,浙江衢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2月15日通知明確,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在衢州市行政區域內購買首套普通商品住宅的,公積金貸款額度在計算可貸額度(不超過當期公積金最高貸款限額)的基礎上增加10萬元。
廣西區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月25日發布通知明確,自3月1日起,職工個人及家庭購買首套及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60萬元提高至70萬元。東莞同日宣布,流動性調節系數由0.8調至1,根據公積金貸款公式以及東莞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相關規定,當地首套放公積金最高可貸額度由72萬元上升至90萬元。
東莞住房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發布最新通知,2022年1月東莞市住房公積金個貸率為84.50%,下降至75%<個貸率<85%新區間,且近三個月資金凈流量連續為正數,資金流動性風險預警解除。從2022年3月起住房公積金貸款流動性系數調整為1。
四川自貢自1月17日起,實行只認貸不認房的認定標準:既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又無尚未完清的住房商業貸款,按首套房貸款政策執行;有一筆已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或一筆尚未完清的住房商業貸款,按二套房貸款政策執行。
宜昌為進一步發揮公積金住房保障作用,滿足繳存職工購房貸款需求,宜昌公積金中心今年將繼續調整公積金使用政策,助推宜昌房地產市場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新政明確:“購買第二套住房(商品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已交付總房價50%以上的房款,可申請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的50%。”調整為“購買第二套住房(商品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已交付總房價30%以上的房款,可申請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的70%。”
山西晉中自3月1日起也執行以家庭公積金貸款次數認定房屋套數的標準:申請貸款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認定為首套房;使用一次公積金貸款購房且已結清的認定為二套房,利率上浮10%。
業內人士指出,公積金首付比例的下調,進一步說明當前公積金流動性壓力不大,各地從激活合理住房消費需求的角度出發,確實會有各類政策寬松的導向。另外,結合近期各地商業銀行首付比例下調的內容,可以看出,二三線城市都開始出現政策松綁的信號,且對于市場交易能夠形成較為實質的影響,對于后續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發展具有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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