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攤哪些面積,公攤多少面積都是一團迷霧,只能由開發商‘信口開河’,而業主毫無申辯權力。”近日,“建議取消商品房公攤面積”話題登上新浪微博熱搜第一,引發廣泛關注。全國政協委員洪洋表示,購房人買房的過程中都會遇到公攤面積的問題,可是到底公攤了多少,全部都是開發商說了算,買房人自己根本無法決定。洪洋委員建議,以后開發商賣房應該以實用面積計算,開發商公攤面積的費用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加在總房價里,讓所有人買個明明白白。
有哪一個專業機構在業主或第三方專業機構的監督下測量清楚每戶的公攤面積,也沒有哪一個業主測量清楚了自家房子的公攤面積,而百姓卻為它承擔了高額費用;公攤面積劃分沒有統一標準,哪些區域屬于公攤面積,哪些區域不是,有沒有重復收費?也只能由開發商說了算;業主并未享受到公攤面積的合法收益,公攤面積既然攤給了業主,那公攤面積所產生的收益(廣告、車位、會所、超市等收益)也應當攤給業主,可事實并非如此,開發商只將公攤面積數據和費用攤給了業主,而公攤面積所產生的收益卻被開發商據為己有;住宅物業費按建筑面積收費不合理,物業公司服務的只是公共面積,而并不入戶服務,居民室內衛生和設施維修都由居民自己承擔費用,為什么物業收費要包含室內面積?而公攤面積并不供暖,卻多數采暖費按照建筑面積(包含公攤面積)收取,這樣的收費極不合理。
1998年中國進行房改,住房告別福利分配迎來了商品房時代。但購房的公攤面積一直讓購房人如鯁在喉,搞不清楚它到底是個什么玩意兒。隨便在網上一搜,就能看到不少購房人在詢問公攤面積到底怎么算?住宅物業費按建筑面積收費不合理。物業公司服務的只是公共面積,而并不入戶服務,居民室內衛生和設施維修都由居民自己承擔費用,為什么物業收費要包含室內面積?而公攤面積并不供暖,卻多數采暖費按照建筑面積(包函公攤面積)收取,這樣的收費極不合理。
對于部分網友擔心取消公攤后房價上漲,最終羊毛還是會出在羊身上的顧慮,表示這也是需要考慮的問題。“可能取消了公攤的概念,其他成本又增加起來了。那這么一計算,似乎和調整沒調整的差異就不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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