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處可見的奶茶店一個城市幾十家的店鋪,競爭激烈但是還是消費者不斷。在香菜奶茶成功之后又有了洗衣液奶茶的出現,有網友質疑這會誤導孩子誤食家里的洗衣液,對此律師任務根據產品質量法,在消費者因為產品受到人身財產安全方面的損害可以要求生產商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繼“香菜奶茶”“折耳根奶茶”等網紅飲品紛紛橫空出世后,一款洗衣液瓶造型的奶茶最近接棒走紅網絡。有人覺得新奇,向周圍朋友推薦;也有網友質疑,這種造型的奶茶會不會誤導孩子,增加兒童誤食家中洗衣液的風險。有網友擔心,“兒童沒有判斷力,他們會覺得洗衣液是好喝的……”
近兩年,飲品店的類型或者飲品類型不斷出新,大街上各式飲品店的蹤影漸多。面對激烈競爭,一些奶茶店開始內卷,于是在口味、品種上玩花樣——一種可以喝的“洗衣液奶茶”最近走進人們的視野。在南京,一家餐飲店推出了“洗衣液奶茶”,因此吸睛無數。據網友介紹,這款奶茶實際上是披著洗衣液的外殼,內里是泰式奶茶的飲品,18元一桶(500ml)。試想一下,點這樣一桶奶茶,在街上喝著“洗衣液”,定會吸引他人的目光吧。
5月15日,記者了解到,這款“洗衣液奶茶”最早火爆于南京,是一家名為南椰里的餐飲店推出的泰式奶茶產品,此后在重慶、廣東等地也有類似外形的奶茶產品出現。記者聯系上南京上述餐飲店,工作人員表示,“洗衣液奶茶”處于熱銷中,且至今沒有收到任何投訴,也未聽說有小孩發生誤食洗衣液的情況。但律師認為,因這種奶茶容器的外形與洗衣液極其相似,又有著可食用或不可食用之根本性區分,故依法應當有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
四川方策律師事務所郭剛律師認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27條規定,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同時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本身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應當有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他認為,這種奶茶容器的外形與洗衣液極其相似,卻有可食用或不可食用之根本性區分,故依法應當有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消費者如果因此受到人身、財產安全方面的損害,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要求生產商、經營者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奶茶市場競爭激烈,為了能夠出圈就更應該要創新。在新產品香菜奶茶等網紅飲品走紅之后,又出現了洗衣液奶茶,有網友稱這會誤導小孩子,擔心小孩沒有判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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