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的最后一天,三鹿董事長田文華被帶上了被告席。同日,三鹿集團門頭標志在寒風中被拆除,鏡頭記錄下了這一瞬間,一段歷史被定格。
選擇這個具有象征意義的日子,似乎在傳遞一個信息——告別。告別乳業史上最黑暗的一頁,告別多災多難的2008。
無需多少時日,人們就會忘掉這個一臉落寞、66歲的田文華。可這段歷史注定是要沉淀的。田文華從“乳業女皇”到“乳業罪人”,距離似乎只有一步,正如她給三鹿定義的企業文化:“成功需要做好一切,失敗只需一個細節。”
服務三鹿40多年的田文華是三鹿的開創者和當家人,可以說“沒有田文華就沒有三鹿”。她行為低調,即使在三鹿處于事業之巔、身價百億時,她的辦公室也不足10平方米,沒有紅木家具,沒有豪華擺設。她摳門到“復寫紙多用了幾張,都要計較不休”,“請客吃飯,連菜譜都要親自過問”的地步。三鹿改制,她讓所有正式職工參股,她本人所持股份也不過只有區區1%。田文華本人深深影響了三鹿的企業文化:不以霸道聞名,而更像“鹿”在人們心目中溫暖的傳統印象。
甚至,田文華還一直非常注重產品質量,她每天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打開三鹿質量檢查報告。她未必不知道在上世紀80年代那個“用紙糊一個冰箱都能賣出去”的供不應求的時期,張瑞敏當眾砸掉76臺有質量問題的冰箱,“先賣信譽,再賣產品”的故事;她也未必不知道韋爾奇的忠告:你要變成質量問題的瘋子,否則質量問題將把你變成瘋子。
可她終究是商人,因為“不賺錢的商人是不道德的”。在金錢巨人和道德侏儒的博弈中,田文華選擇了企業利益,放棄了公共安全、公共道德。
法庭之上,控辯雙方聚焦在“是否主動添加”;庭外,民間關于田文華“該不該判死刑”的爭論還在繼續。
有人分析了田文華當時面臨的多種可能:一是雖知問題存在,但懷著僥幸心理,認為少量的三聚氰胺“不是敵敵畏”,沒到傷及人命的嚴重程度,不會出太大問題,沒有充分意識到其危害性;二是她可能認為“添加劑行為”是行業潛規則,我也可以這樣做;三是擔心公布真相后,會使三鹿品牌受到一定影響。
可她最終選擇了隱瞞真相,在明知有危害(盡管她可能沒料想到危害如此之大)的情況下繼續出售毒奶粉。這正是田文華最大的錯誤和最大的悲劇。正如溫總理多次強調的:“企業家的身上應該流著道德的血液。”田文華就倒在“道德失血”上。
審判還在繼續,企業家的道德追問還在繼續。但是,比關注年近古稀的田文華個人“該不該死”更重要的是,我們的某些制度“該不該死”。
有人說,比“三聚氰胺”更毒的是“免檢制度”這朵“惡之花”,這才是誘導罪人誕生的溫床。某種角度上說,比田文華之罪更大的罪,是制度缺陷之罪。
田文華被審判,一干官員引咎辭職,不能不說,我們也在反思,我們邁出了問責制的一大步。可行政問責不能代替刑事問責。所以,對官員的問責風暴不應該僅停留在行政層面,而應該向法律層面延展。
新年第一天,22家問題乳企發新年道歉短信懇求原諒,這似乎又在傳遞另一個信息——新生。
其實,告別田文華很容易,可告別“三聚氰胺”的記憶很難;拆除三鹿的標志很容易,可拆除“結石寶寶”的痛苦記憶很難。新生的不應該僅僅是企業,更應該是制度。
本文來源:中國企業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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