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移動沈陽分公司員工張先生向飛象網記者透露,沈陽移動在今年給基層員工下達了多項量化指標,并將其中的“爭奪聯通用戶”定為硬性指標,如員工未按時完成,則將面臨被末位淘汰掉的命運。
據張先生介紹,沈陽移動在今年對員工頒布了績效考核制度,并規定了市場銷售人員每月量化指標,該指標主要包括:爭奪聯通在網用戶,每人每月至少完成5個客戶;向用戶推銷移動TD無線座機兩臺;每月最少完成70個3G視頻通話任務,188號段用戶除外;每月完成100個手機電視、139郵箱、號薄管家、移動飛信定制任務。
其中爭奪聯通用戶為硬性指標,如未按時完成,則將面臨被末位淘汰掉的命運。
對此,張先生向記者表示,目前沈陽移動的“末位淘汰制”對于基層員工來說,確實過于苛刻,有員工甚至稱這幾乎是一項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據悉,很多地方移動運營商都樂于以“末位淘汰制”來考核員工的工作能力,但這種考核制度是否有法可依,目前還有待商榷。對此,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工資司副司長董平曾公開表示,目前很多單位和企業采用的“末位淘汰制”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勞動合同法》中企業解除合同的情形中沒有包括“末位淘汰制”。
就在今年8月份,河南南陽一家銀行末位淘汰了三名職工,這三職工認為“末位”和勞動能力并不是一個概念,單位“末位淘汰”他們不合法,因此對法院提出了上訴請求,最終法院判決這三名職工勝訴,由該銀行為這三名員工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補發相應的工資等。
有業內人士分析認為,自電信重組以來,各地方運營商之間對用戶的爭奪更是針尖對麥芒,在強烈競爭氛圍下,末位淘汰制無疑會給員工造成過重的心理負擔,讓員工身心疲憊,從而產生辭職念頭、或其他極端行為的發生。
本文來源:飛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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