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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型城鎮化道路:融資須多元化發展

    2013-01-01 17:02:35 報告大廳(www.kcice.cn) 字號: T|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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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的城鎮化發展將對資金產生巨大的需求。“錢從哪里來”,一直是中國城鎮化過程中非常棘手的一個難題。在3月30日~31日于上海美蘭湖舉辦的中國城鎮化高層國際論壇上,城市投融資與如何化解債務風險,成為了會議的焦點。

      針對這一問題,與會嘉賓各抒己見,從鼓勵開發性金融介入、大力發展直接融資渠道和完善預算法等視角,為破解中國城鎮化所面臨的融資難題提出了不同的見解。

      中國人民大學校長陳雨露認為,中國要走新型城鎮化道路,就是要走一條既能夠籌到資金又不會爆發金融危機的新型途徑。在陳雨露看來,新型城鎮化道路,實際上就是要探索中國特色的城鎮化道路,方法論就是把三個關鍵詞有機融合在一起——“中國特色的國情、市場經濟的創新思維和效率精神,以及社會主義的集體主義精神”。

      陳雨露還指出了中國現存的四種融資渠道:政策性金融加商業性金融,加多層次的資本市場,再加貸款和股份融資相結合的項目融資。盡管這些渠道在過去一直有效運行,但是,之所以會積累潛在的風險,陳雨露認為,一個重要的問題在于土地財政不可長期為計。因此,需要創新的渠道。

      而在國家發改委財政金融司司長田錦塵看來,要解決好城市化融資的問題,可能有兩大渠道。除了包括銀行信貸、開發性金融在內的間接融資渠道外,未來需要大力發展的是直接的融資渠道。田錦塵認為,在穩定現有的融資渠道基礎上,要在未來大力發展包括債券市場、股票市場、其他一些相關的金融市場在內的直接金融渠道,以此解決城鎮化中的融資問題。

      田錦塵認為,未來城鎮化發展的資金需求量非常大,發債也是一種直接融資的比較好的形式,這種債周期又比較長,與我們城市化建設當中的基礎設施和建筑設施基本吻合,它特別適合城市來發,所以規模上進行穩步的提高,另外要考慮創新我們債券的品種,根據不同區域、不同城市,根據產業特點創新一些品種,來支持我們城市的發展。

      長沙市市長張劍飛認為,要想盡快地推進城鎮化發展,債務在所難免。不過,他強調要“以最低的成本”去干該干的事情,因此,把債務納入預算管理,納入群眾和人大的監督就非常重要。

      對于改進當前融資進程中存在的問題,張劍飛強調當務之急是修改預算法。“修改預算法第28條,其中講到地方政府不允許赤字預算,不允許發行債券,”張劍飛談道,“不允許赤字預算完全贊同,但是發行債券這個應該允許,只要在合理的范圍內。地方政府不以發行債券的方式就會以融資平臺的方式等其他的方式體現出來。這樣的話,成本是很高的,貸款的期限也是很短的。”同時他也談到,凡是私人資金進入政府的基礎設施,一定成本比銀行高很多,所以地方政府的順序是債券、貸款,實在沒有辦法才找私人投資

      國家開發銀行投資總監、國開金融有限公司的總裁張旭光則介紹了國開行在融資中的作用。據其介紹:“目前為止開發銀行給各地政府的貸款達到了5.8萬億,目前余額還有3.3萬億。我們的生產質量還是非常好的。”

      對于中國所面臨的債務風險問題,陳雨露認為,中短期之內,中國不會出現金融的系統性風險和債務風險,因為目前政府還有資本、相對高的政府的凈資產以及更高的儲蓄率。因此,在陳雨露看來,相對而言,中國的財政結構調整還有比較大的空間。

      田錦塵在會上說,今年我們國家的預算赤字安排是1.2萬億,其中有3500億是中央代地方發債,其中還確定了上海、浙江、廣東和深圳四個地方作為自主發債的試點,當然有一個規定,除非通過特殊的批準才可以發,這一點從國家的角度已經意識到給地方更多發債的權力對未來城鎮化的發展是非常有意義的。

      雖然目前經濟增速放緩,財政增收幅度有所下滑,但是就地方債務而言,參照國際上的標準,目前總體風險還是合理可控的。當然他也強調,確實需要加強風險防范,確保不出現系統性的債券的風險。

      不過,田錦塵并不太同意有學者建議的將地方債務規模與政府官員考核掛鉤,因為經濟規模擴大,其債務規模適當擴大也是可以接受的,尤其是償債能力提高的話,比例也可以適當提高。不過,對于官員借債發展經濟的風險,也統一需要考慮一個指標體系對這個領域進行監督。

      張劍飛認為,要判斷債務是高是低,有兩個標準,“第一,經常項目下,任何時候都不能用債務來支撐。第二,在財政預算里面,用于償還的債務資金應該首先保證能把利息還了。”

      新加坡國立大學教授鄧永恒也提出,資產證券化和資產打包的風險并不像人們擔心的那么大。他認為,中國百姓因為缺少投資渠道而只得投向房地產,但如果能把民間社會資金調動起來,不僅可以實現政府和民間資金的合作,而且也能令地方政府的融資途徑多元化,亦不失為降低地方債務風險的一種方法。

      國家發展改革委城市與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研究員楊禹也對本報記者表示,地方政府的融資必須改變原先的投資思維,絕非以往一貫的先盲目定好項目再借債去做,而是應該根據政府可控的資金數量再去計劃投資的項目。這種思維方式的徹底逆轉,也是避免地方債、減少債務風險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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