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克強,華美集團董事長,曾在福布斯富豪榜上與馬化騰、許家印等人排名不相上下。截至今年10月,張克強因涉“鹽湖股權案”已經在云南省看守所里度過了1000天左右,但其罪或非罪依然懸而未決。
10月11日,張克強律師表示,張克強的羈押期被延期至10月底,“之后有可能繼續羈押,也有可能宣判”。
2006年,張克強等人攜3.28億元參與鹽湖集團的增資擴股和受讓。2008年,鹽湖集團的上市為張克強及其投資伙伴,一度創造出了90億元的“紙面財富”,也為他招來了“詐騙罪”的司法指控。
決定張克強定罪與否的關鍵,是一道“投資門檻”。公訴方稱,鹽湖集團的股東必須是“國有企業”,張克強等通過信托方式,以入股國有企業深圳興云信參與鹽湖集團的定增,即是詐騙國有資產。張克強方面則稱,鉀肥投資是向民營企業放開的,所謂“投資門檻”并不存在。
借助資本運作,張克強出現在2007年的福布斯富豪榜中,列第41位。
最近一段時間里,好消息和壞消息輪番砸向鹽湖股份。10月8日,這家國內最大的鉀肥生產企業宣布,其開發的一項固體鉀礦的溶解轉化技術榮膺中國專利優秀獎。9月,鹽湖股份宣布,年產百萬噸氯化鉀項目也已投料試車,并預計于10月量產。“再攀中國鉀肥的新高度。”青海媒體稱。
七八月間,鹽湖股份則是走在“黑暗”里——先是其因向墜入債務深淵的*ST賢成提供擔保,而被法院強制支付1308萬元;其后,中報顯示,受鉀肥價格下降等因素影響,今年上半年,鹽湖股份實現凈利潤8.2億元,同比大降37.3%。
利好和利空交織中,鹽湖股份的股價忽上忽下。7月底,鹽湖股份最低跌至每股16元以下,9月中旬,曾漲至20元左右。
于投資者而言,股價漲跌之間,就意味著財富的飆漲或湮滅。但對鹽湖股份的第八大股東廣州市華美豐收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美豐收”)及第九大股東王一虹來說,現階段股價的變動,意義不大。
華美豐收和王一虹所持有的合計達5861萬股的股票,已被司法凍結多年,動彈不得。半年報顯示,前者的持股量為2968萬股,后者為2893萬股。
資料顯示,華美豐收和自然人股東王一虹存在關聯關系。早年取得鹽湖股份原控股股東鹽湖集團的股權時,這二者和一家叫做深圳禾之禾的公司,組成了三方聯合體。
1960年出生的張克強,是這個聯合體的核心人物。根據公開報道,張克強的個人經歷,頗具傳奇色彩。這個“部隊大院里長大的孩子”,在他18歲時參加過對越自衛反擊戰。1993年,留學歸國的張克強,創立了廣州華美英語實驗學校。在布局教育產業的基礎上,張克強后來成立了廣東華美投資集團(以下簡稱“華美集團”)。
“可能是經歷豐富所致,他做事非常有魄力,喜歡高舉高打。”追隨張克強多年的華美集團高管余佩軍稱。
資本市場上的運作,使張克強一躍成為國內知名富豪。其中,他的得意之筆是參與發起了保利地產。2002年,保利南方公司進行股份制改造時,張克強與其持股90%的華美集團,共出資4900萬元,分別成為保利地產第三大和第二大股東。
“希望借助其教育產業和品牌影響力,來帶動公司新開樓盤的銷售。”保利地產曾向外界如此解釋“吸收張克強作為社會股東”的初衷。
保利地產成功上市后,股價曾逼近百元,張克強所持有的股票市值也一度高達120多億元。自2007年開始,張克強多次大筆減持保利地產,累計套現20億元。此外,張克強還曾參股過廣東鴻圖、久銀基金等多家公司。同時,其麾下還有地產業務。
2007年,張克強在福布斯富豪榜中列第41位,比他排名稍高的是騰訊CEO馬化騰,緊隨其后的是比亞迪總裁王傳福和恒大集團董事局主席許家印。
張克強的命運變得舛錯,變故在這個“資本高手”決定投資鹽湖集團時,埋下了伏筆。
2006年,鹽湖集團斥資44億元建設察爾汗鹽湖綜合利用二期工程。其中的10億元,鹽湖集團決定以增資擴股,引進戰略投資者的方式募集。
除已確定的中化集團外,青海省國資委批準鹽湖股份引進不確定的戰略投資者。據報道,當時在華美集團負責投資的宋世新,從1999年起就一直關注鹽湖集團。認為鉀肥具備良好投資價格的他,多次萌生過收購鹽湖集團股權的想法。
后來,感到無力獨自收購的宋世新,遂將該項目推介給了興云投資。該公司為云南煙草的子公司。華美集團稱,在為張克強打理投資的同時,宋世新長期幫助興云投資進行二級市場的投資,“賺了很多錢”。
2006年9月,興云投資的子公司深圳興云信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與鹽湖集團簽訂了《增資擴股協議》。協議約定,深圳興云信擬出資2億元,認購鹽湖股份1.32億股的股權。此外,興云信還從青海國資委手中受讓了3818萬股鹽湖集團的股票。兩者相加,興云信的持股量逾1.69億股,比例為7.56%。
“深圳興云信實力有限,申請由云南煙草投資該項目。”華美集團代理總裁陳金龍說,云南煙草方面派出人員考察后,認為鹽湖集團項目不具備投資價值,明確表示不參與投資。此外,當時煙草系統也正在壓縮和清理非煙投資。
張克強此時“接棒”。華美集團的說法是,張克強介入系宋世新牽線。余佩軍稱,對宋世新投資能力的信任,是張克強最終參股鹽湖集團的一個原因。
2011年昆明市檢察院起訴書稱,2001年以來,張克強、宋世新等人看到鹽湖集團具有巨大的經濟利益,“產生了非法占有國有股權的目的”。
2006年12月,華美豐收、深圳禾之禾以及宋世新的妻子王一虹與興云投資等興云信的股東單位,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書》,約定由華美豐收聯合體收購興云信100%的股權,如果收購不成功,華美豐收聯合體則按實際出資額享有對鹽湖集團的投資份額和收益。
資料顯示,華美集團系華美豐收的第一大股東,而宋世新則是華美豐收的法人代表,占股22.3%。
據此,華美豐收聯合體共向興云信支付3.28億元,并以興云信的名義認購鹽湖集團的增資擴股及受讓了部分股權。這盤棋局,于2007年12月落下最后一顆棋子。興云信100%的股權作價8050萬元,被華美系“收入帳下”。
就在華美系緊鑼密鼓地進行資本運作期間,鹽湖集團借殼上市的腳步也越來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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