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報告大廳了解:咖啡連鎖品牌星巴克(SBUX.NASDAQ)表示,根據一項法院判決,星巴克需向億滋國際(前身為卡夫食品)賠償27.6億美元,作為其終止與卡夫食品合作協議的代價。2011年,星巴克決定向卡夫食品收回其袋裝咖啡的分銷權。
11月13日,星巴克方面向記者發來聲明稱,對于這項賠償表示強烈不滿,“卡夫并沒有很好地履行合同中規定的義務,致使星巴克業績受損,我們有權利在不支付賠償的情況下,終止這場合作。”星巴克方面堅持認為,單方面終止合作是正確的選擇。
星巴克與卡夫的合作始于1998年,當時雙方約定通過卡夫旗下的百貨商店及其他門市出售星巴克袋裝咖啡。雙方的合約期原定于2014年3月份結束,合約簽訂效力為10年。
2011年,星巴克突然決定向卡夫食品收回其袋裝咖啡的分銷權,繼而自行拓展有關業務。卡夫食品曾起訴星巴克,意圖阻止星巴克收回袋裝咖啡業務,但沒有成功。袋裝咖啡業務由卡夫一手打造并苦心經營了逾13年,年銷售額一度達5億美元。
星巴克方面向本報透露,自該項業務從卡夫企業收回后,在2013財政年度,帶來14億美元的營收,目前其營收已累計增長32億美元,在近兩年內利潤率呈現47%的增長。
對于終止合作的原因,星巴克方面認為卡夫沒有對業務提供合適的支持,其中涉及促銷星巴克咖啡以及西雅圖最佳咖啡這兩個品牌。此外,星巴克還指卡夫并未與星巴克密切合作,在重大市場決策以及客戶溝通上未與星巴克及時協調。星巴克方面向本報堅稱:“卡夫并沒有很好地履行合同中規定的義務,致使星巴克業績受損,我們有權利在不支付賠償的情況下,終止這場合作。”星巴克方面堅持認為:“將袋裝咖啡業務從卡夫企業收回,對于星巴克、我們的品牌以及股東而言,都是正確的選擇。”
但是,星巴克單方面的解釋并未獲得仲裁員的認同,反而認為星巴克需要就其行動做出22.3億美元的損害賠償,另加5.27億美元的利息及法律費用。
另據外媒報道,受有法律約束力的仲裁規定,星巴克不得要求上訴。
雖然對裁決表示了強烈的不滿,但星巴克方面并未向記者明確表示是否會支付這項賠款。星巴克方面表示,我們有充足的流動性(現金形式)和借款能力支付賠償款,該筆賠償款將被記入2013財年營業費用。
億滋國際是卡夫在2012年分拆而成的新公司。關于此次獲賠的資金,卡夫方面表示,同意將其直接轉讓給億滋國際,而億滋國際則計劃利用有關資金回購股份。對于這項賠償,截至現在,億滋國際方面未給記者答復。
本文來源:報告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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