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阿蘭(化名)和強子(化名)今年初“結婚”,但婚后經常爭吵。一次吵架后,阿蘭拿起水果刀,殘忍地殺死了強子年僅2歲的兒子。8日,記者從合肥市中院了解到,這是該院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成立以來審理的首例刑事案件。日前,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阿蘭無期徒刑。
今年2月,阿蘭在四川老家經人介紹與強子舉行了結婚儀式。強子曾離婚,帶著一個2歲的男孩小軍(化名)。 3月份,強子帶著阿蘭和小軍來到合肥生活。兩人沒有感情基礎,經常爭吵。4月18日早晨,二人再次發生爭吵,阿蘭決定殺死小軍進行報復。強子出門上班后,阿蘭拿著一把水果刀,朝正在睡覺的小軍的胸口和腹部連捅兩刀,致其死亡。作案后,阿蘭潛逃到六安市。 4月21日,警方在六安市一家賓館將阿蘭抓獲歸案。
合肥市中院未成年人審判庭庭長趙生升告訴記者,此案審理中,首次引入“合適成年人”制度(注:新刑訴法規定,對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訊問和審判時,應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場,規定了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場時的替代機制即“合適成年人制度”)。
法庭兩次通知阿蘭的父母,但他們都沒有出庭。合肥市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指派專人擔任阿蘭的“臨時家長”出庭。日前,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阿蘭無期徒刑。
本文來源:報告大廳
本文地址:http://www.kcice.cn/info/675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