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國社會科學院及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共同舉辦的《社會藍皮書:2014年中國社會形勢分析與預測》發布會在京舉行。藍皮書指出,地方版的“異地高考”政策“百花齊放”卻“遇冷”。目前30省市已出臺異地高考政策,北上廣門檻最苛刻。
藍皮書指出,除西藏外,30個省(區、市)在 2012年底之前先后出臺了“異地高考”政策。通觀30個版本的異地高考方案,各地“門檻”高低差別較大,推進方式和時間表不一。“門檻條件”包括隨遷子女戶籍、在當地就讀時間和學籍,進城務工人員繳納社會保險、居住年限以及從業狀況等,多數省份以“學籍、社保、固定住所”等為主,具體來說,有三種情況:一是學籍認定。有些省份對考生提出1~3年高中學習經歷并獲得學籍,這些省份要么是人口流出大省,要么是考試大省,其異地高考方案通常未對家長的住所、收入、社保提出要求。二是戶籍、學籍雙重認定。有些省份尤其是西部地區,傳統上是“教育洼地”,人口較少且錄取率較高,通常強化戶籍要求、防止“高考移民”。三是隨遷資格、學籍雙重認定。北京、天津、吉林、上海、廣東等地不同程度地對考生及其父母提出了學籍和社保要求。北京對非戶籍學生的教育年限和家長的社保、職業年限分別作出了3~6年的規定;上海和廣東針對積分入戶或取得工作居住證的外來人員的子女,將異地高考與居住證制度掛鉤。
在實施年限和開放程度方面,出現了“率先突破”、“緩沖實施”、“分步實施”等多種類型。2013年,黑龍江、遼寧、吉林等16個省(區、市)中,有的省份將實現隨遷子女滿足條件后與當地考生無差別招錄,有的省份還只能針對高職或省屬院校,不能填報高水平大學。2014年起實施的省份有山東、福建、江西、四川、貴州、海南、山西、寧夏、青海等9個省區。北京、上海、天津、廣東、陜西的方案強調過渡和漸進,北京規定符合條件的外地戶籍學生2014年開始可以參加高職考試錄取,廣東省規定2013年起通過積分入戶廣東的異地務工人員、高技能人才,其隨遷子女不受入戶年限、就學年限等限制,可在廣東報名參加高考,并可與該省入戶地戶籍考生同等錄取;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從2014年開始可以報考高等職業學院,2016年可以報名參加高考,并可與本省戶籍考生同等錄取。2013年6月,上海公布居住證積分制度,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提出對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和合法穩定就業的持證人進行積分,積分達到標準分值即120分的持證人,可享受子女教育、社會保險等相應的公共服務待遇,包括其同住子女可以在本市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異地高考真正實行的時間至少要到 2014年以后。
各地異地高考方案出臺,北京、上海、廣東的異地高考準入門檻最為“苛刻”,與公眾的期待尚有差距,社會議論依然不斷。在全國推進異地高考,教育部把制定隨遷子女升學考試的具體政策的責任交歸地方,在政策主體定位上表現為“中央指導、地方決斷”。2013年全國近20個省份不同程度地放開異地高考,截至2013年6月,10個省份官方披露的數據顯示,約4500名考生參加異地高考,僅占高考報名總數912萬人的0.5‰。遼寧省約有5000多名外省生源符合遼寧設定的異地高考報名條件,但實際報名人數只有預計數的1/10。湖北省只有219名考生報名異地高考,江蘇省實際報名的異地高考人數也只有300多人,異地高考“遇冷”。
本文來源:報告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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