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上出現了“殘疾證掛靠”現象。據悉,某些招聘網站上出現了出租殘疾證的現象。報告網了解到,具體表現為殘障人士將殘疾證掛靠給企業,利用假工作的方式獲得一定的收入和社保。而企業則可以躲避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減少支出,用假用工方式招收殘障人。
從表面上看,殘疾證掛靠的做法讓雙方都獲得了自己的經濟利益,貌似是雙贏的行為,然而事實真的如此么?其實不然,報告網研究專員認為,出租殘疾證讓原本善意的政策制度落空了,政府設置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初衷是為了激勵機制,擴大殘疾人就業的社會支持,幫扶殘疾人更好地融入社會。而殘疾證掛靠的行為完全背離了制度執行的本意,無法發揮出其應有的效力。再從企業方面講,企業不提供殘疾人就業,而選擇繳納殘保金,是在試圖用最小的代價,規避要支付更大的成本。
殘疾證掛靠企業的行為,其實是殘疾人本身價值的虛無,這種保障更近乎是一種施舍。報告網研究專員認為,殘疾人雖然在短期內增加了經濟收入,但其脆弱的生存生態并沒有得到根本改變。從這個角度上說,加強市場監管,避免“出租殘疾證”的弄虛作假固然重要,提升殘疾人在就業市場中的機遇和地位才更為關鍵。說到底,殘疾人需要的不僅是“飯票”,更是可以安身立命的“飯碗”。
另外,政府在殘疾人保障的系統教育方面做得很不夠,殘疾人先天不足、后天失調,注定在社會生存的能力格局處于末端,權益失血顯得尤其干癟。如此語境下,就業單純成為企業的供給義務,便是企業與殘疾人不可承受之重。強調企業對殘疾人的保障責任無可厚非,前提是政府的義務與社會的幫助不可或缺。
本文來源:報告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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