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打車的形式越來越多,我國租車市場的競爭也越來越激烈,專車服務的興起為市民帶來了便捷、優惠的出行服務。與之對比的是出租車空駛里程增加,司機收入下降。因此,租車市場亟待相關監管政策的出臺。
在“專車”、“拼車”等服務飽受爭議的當下,約租車管理方案出臺將為政府的監管探出一條路。
約租車管理方案是中國國務院2015年出臺的出租車行業指導規范。該方案將規范打車軟件與傳統出租車行業的運營,著力解決新興打車軟件行業與傳統出租車行業之間的矛盾。
有消息人士對界面新聞記者透露,全國性的“約租車管理辦法”正在研究制定中,有望于6月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這一管理辦法將給出“專車”合法化的方向,要求專車辦理營運證件,并可能對專車發展規模做出總體規劃和限制。他還透露,“租賃車、私家車可能不能接入專車平臺”。
6月3日,交通運輸部組織多位交通領域專家、以及北京、上海、義烏、西安、青島等城市的出租車公司領導和出租車司機代表,針對出租車改革方案,召開了一次閉門會議,目的是深化出租汽車改革初步思路。
“每個地方都是2名,1名是出租車司機代表,另外1名是出租車公司老總。”據該消息人士透露,此次閉門會上,有關專車的解決方案成為重要議題。
“具體的解決方案,或與約租車形式極為相似。”他表示。
此前交通部的多次會議上,都討論了對目前眾說紛紜熱議的“專車、快車和拼車”等如何管理的問題。而本次閉門會上,據該人士透露,“從與會人士透露情況來看,將出臺的管理辦法對’租賃車、私家車能否接入專車平臺’說了’不’,明確提出被納入約租車范疇的“專車”要求辦理營運證件,具備營運資質。”
此前,包括武漢等地已經表示在擬定了針對約租車的管理辦法草案。5月中旬,國務院提出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指導意見將于今年出臺,而近日多地交通部門也已經率先“出招”調整出租車行業運行模式,義烏、湖北等多地已經開啟出租車行業的改革試點工作。
2015年一月,交通部在一次表態中,肯定了“專車”這種形式的積極意義,并指出,當前各類“專車”軟件將租賃汽車通過網絡平臺整合起來,并根據乘客意愿通過第三方勞務公司提供駕駛員服務,是新時期跨越出租汽車與汽車租賃傳統界限的創新服務模式,對滿足運輸市場高品質、多樣化、差異性需求具有積極作用。更多相關出租車行業分析報告請查閱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14-2018年中國出租車市場競爭格局分析與投資風險預測報告》。
隨后,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副總隊長、新聞發言人梁建偉也公開表示,如果約租車服務的車輛來自正規的租賃公司、司機來自正規的勞務派遣公司,這種運營模式并未被界定為違法行為。但堅決杜絕私家車,當時業內人士認為這表明了政府對專車的態度:既鼓勵創新又規范管理。
但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幾天前,北京市交通委等部門約談滴滴專車時,明確指出專車運營企業推出的“滴滴專車”及“滴滴快車”業務,使用私家車和租賃車配備駕駛員,從事按照乘客意愿提供運輸服務并按里程和時間收費的客運服務,違反了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
中國道路運輸協會高級工程師張一兵表示,這是專車業務問世以來,第一次有政府部門明確表示租賃車違法。業內人士揣測,北京市交通委的這一表態似乎也是在為即將出臺的管理辦法鋪路。
上海法律金融研究所研究員對此提出質疑,他表示,沒有任何法律禁止企業創新,利用新技術的優勢,快速的組合商業合同,提供新型服務。“即使從最嚴格的政策法規來看,簡單的把汽車租賃企業的車從事專車業務,都是合法的。”
知名互聯網律師趙占領也認為,專車平臺上的汽車租賃公司都只提供車輛租賃服務,不提供司機,用戶通過專車平臺從第三方勞務派遣公司找代駕司機。原來的汽車租賃公司提供客運服務已經演變成汽車租賃和勞務代駕兩個獨立的服務。這一做法并不違反現有任何法律規定。
任志強也在最新的博客中力挺專車,他表示“打車軟件有許多種,也許還不夠完善。但社會已經用人們行為的選擇證明了這是件好事。更多人、車早就在寧愿違法也要使用的投票中給出了答案。”并且直接炮轟到說:“為什么這么多民眾贊成的好事,卻不能名正言順的得到法律的支持呢?別總拿這些違背民眾利益的法律當借口。”
據一位與會人士透露,《深化出租汽車改革初步思路》中,將出租車分為巡游出租汽車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專車”被納入了網約車的范疇。“專車”按車型定價。車輛必須手續齊全,車輛要有營運證,司機也要有上崗資格,但不允許巡游,禁止私家車加入。
本文來源:報告大廳
本文地址:http://www.kcice.cn/info/822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