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開始推進的資源稅全面改革,作為繼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后的又一項重大稅制改革,據統計,8月份首個征期,全國129個改革稅目的資源稅收入20.65億元,按改革前政策計算應征資源稅費26.19億元,降幅21.14%,和改革前政策相比,總體減負5.54億元。
上述129個改革稅目,全國8月份共有62479戶納稅人申報繳納資源稅20.65億元,其中,124個從價計征稅目收入17.3億元,占84%;5個從量計征稅目收入3.35億元,占16%。河北省共有7809戶取用水戶申報繳納資源稅1.22億元。
從12個重點稅目看,首個征期資源稅收入為9.62億元,占129個稅目資源稅收入的46.58%。其中,鐵、金、鋁、鉛鋅、鎳、石灰石、磷、氯化鉀、硫酸鉀、海鹽10個稅目資源稅費負擔下降,降幅從5%到48%不等;銅負擔基本持平;石墨因考慮保護戰略資源而相應提高了稅負。
從典型調查的130戶重點企業看,資源稅全面改革后的平均負擔率為4.88%,比改革前資源稅費負擔率7.16%下降2.28個百分點,降幅為31.8%。
以清費立稅、從價計征為主要內容的資源稅全面改革,帶來的不僅僅是稅負的變化,更是有效促進了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產業結構升級,在機制和理念上都帶來了深層次變化。
全面推開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建立稅收與資源價格直接掛鉤的調節機制,可以體現稅收合理負擔原則,既有效調節資源收益,合理籌集國家財政收入,也有利于幫助企業走出當前生產經營困境,激發市場活力。
本文來源:報告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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