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鎮化快速發展,城市生活垃圾產生量持續增長,設施處理能力總體不足,普遍存在超負荷運行現象,仍有部分生活垃圾未得到有效處理。為了補缺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短板,環境保護部等四部委近日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工作的意見》,要求各地將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作為工作重點,盡快補上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短板。
據了解,《意見》要求,到2017年年底,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生活垃圾清潔焚燒標準和評價體系。到2020年年底,全國設市城市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總處理能力50%以上,全部達到清潔焚燒標準。
而環保產業界更關心的是,《意見》首次以明文方式對低價競標現象提出指導性意見。明確項目建設各方要正確處理質量與進度、成本之間的關系;嚴禁通過降低工程和采購設備質量、縮短工期、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等惡意降低建設成本。
對此,E20研究院執行院長薛濤表示:“招標制度在嘗試保障采購紀律性要求的前提下,通常無法兼顧性價比和綜合評估的內在要求,以及質量與成本,這就要求采購方盡量專業,了解項目及投標人情況。”
業內人士期待,通過《意見》的規定,能夠改善行業低價競標現象,促進市場良性競爭。同時,行業企業希望,后續能有進一步細化的指導標準促進政策落地。比如,給出各地指導價格等,使政策發揮清晰的指導作用。
另據記者了解,就在《意見》出臺的同時,垃圾焚燒發電行業企業共同發起組建全國垃圾焚燒發電產業聯盟,聯合行業力量,維護和爭取行業合理利益。同時,組建全國垃圾焚燒發電總工程師委員會,開展“評價”和“巡診”工作,以促進行業技術進步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是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是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標志。《意見》的制定不僅僅關乎著環保產業的發展,同時也關系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本文來源:報告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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