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中國市場新能源乘用車銷量再度踏過3萬輛門檻,達到30,989輛,同比增長51.9%。前10個月,新能源乘用車累計銷量達到240,497輛,全年在全球蟬聯冠軍已是板上釘釘。
研究機構預計,到2020年我國動力電池市場需求將達125Gwh,報廢量將達32.2Gwh,約50萬噸;到2030年,動力電池報廢量將達101Gwh,約116萬噸。
我國動力電池以鋰電池為主,雖然作為綠色能源,動力電池在使用過程中不會污染環境,不過,報廢后的動力電池對環境是有危害的。比如電池正極的金屬離子、負極的碳粉塵、電解質中的強堿和重金屬離子,有可能增加土壤的 PH 值,或者有毒氣體等。
鋰離子電池材料中,包含了大量的有價金屬,比如鈷、鋰、鎳等,如果加以回收利用,動力電池有望創造出新的價值。動力電池回收行業迎來政策東風。
結合2月4日工信部出臺的《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和《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公告管理暫行辦法》,我國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即將形成完整的政策閉環。
動力電池回收市場盼來了政策東風。12月1日,工信部發布了《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簡稱“征求意見稿”),鼓勵汽車生產企業、電池生產企業、回收拆解企業與綜合利用企業共建共用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網絡。未來工信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多種激勵政策,促進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
按照征求意見稿,國內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簡稱“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均將納入管理范圍,提出了產品全生命周期理念,無論生產、使用、利用、貯存還是運輸過程中產生的廢舊動力蓄電池都將按照要求回收處理。征求意見稿強調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未來汽車生產企業將承擔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主體責任。
征求意見稿提出了汽車生產企業在多個方面應承擔的責任。其一,在設計、生產階段,征求意見稿明確提出一系列有利于后期回收管理的規定。如,動力蓄電池設計開發應采用標準化、通用性及易拆解的結構設計,對動力蓄電池固定部件進行可拆卸、易回收利用設計,按照國家統一編碼標準要求對所生產動力蓄電池產品進行編碼,并應在溯源信息系統中建立動力蓄電池編碼與新能源汽車的對應關系,以便通過企業監測平臺監控動力蓄電池運行安全狀態。征求意見稿對動力電池銷售、使用維修階段以及報廢后的信息追蹤和管理做出了詳細的說明。
其二,在回收環節,征求意見稿明確了汽車生產企業應負的責任。如,負責回收新能源汽車使用過程中產生的廢舊動力蓄電池,與回收拆解企業合作回收新能源汽車報廢后產生的動力蓄電池,并在出現重大變化時(如破產、兼并重組等)向工信部備案責任變更情況。征求意見稿鼓勵“汽車生產企業、電池生產企業、回收拆解企業與綜合利用企業等通過多種形式,合作共建、共用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網絡”,并稱“汽車生產企業應采取多種方式為新能源汽車用戶提供方便、快捷的回收服務,通過回購、以舊換新、給予補貼等措施,提高用戶移交廢舊動力蓄電池的積極性。”對于回收利用舊電池,征求意見稿對報廢、收集、貯存及運輸等階段均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征求意見稿指出,工信部會同國家標準化主管部門制定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相關拆卸、拆解、包裝運輸、余能檢測、梯級利用、材料回收利用等技術標準,建立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標準體系。同時將建立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網點備案制度。
在規范化管理的同時,扶持政策也將出臺。征求意見稿指出:“工信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財稅優惠、產業基金、積分管理等激勵政策,研究探索動力蓄電池殘值交易等市場化模式,促進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
業內普遍認為,政策出臺正當時。在中國新能源汽車市場進入高增長階段后,車用動力鋰電池需求同步高增長,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市場的市場空間也將打開。因此,隨著征求意見稿的出爐,業內人士紛紛將動力鋰電池回收和梯次利用產業視作新機遇。
超百萬噸報廢電池將在新能源汽車市場中產生,在環保與經濟利益雙重驅動下,動力電池回收市場將迎來歷史性的發展機遇。更多相關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行業政策分析信息請咨詢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16-2021年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行業深度分析及“十三五”發展規劃指導報告》。
測算數據顯示,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市場將從2018年開始暴發,當年即可達50億元規模;到2020年和2023年,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市場規模將進一步增長至136億元和311億元。
動力電池的“汽車后市場”將迎來快速成長,具備動力電池回收、梯次利用、再生利用經驗的企業,以及實現鋰電池儲能應用早期布局的企業將率先受益。
本文來源:報告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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