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業體制改革最新消息:中國的鹽業體制改革正在順利地推進中,截至12月6日,31個省(區、市)鹽業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已全部上報,第一批13個省(區、市)鹽業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正在會簽工信部,預計12月20日前批復工作將全部完成。
中國鹽業體制改革將邁出重要一步,改變“獨家銷售”模式。根據《鹽業體制改革方案》,從2017年1月1日開始,放開所有鹽產品價格。提出完善食鹽專業化監管體制,多措并舉確保食鹽安全。業內人士表示,擁有生產和批發資質的鹽業企業將率先受益。
改革后食鹽品種會增多,人民群眾獲得感將增強。允許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進入流通和銷售領域,市場供應主體增加。以自主品牌開展經營,企業將有更大動力填補市場空白。食鹽品種將更加豐富,更好滿足消費者需求。
2015年,中國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年產能約4800萬噸,食鹽年需求僅約1000萬噸,供過于求的市場格局是食鹽價格維持較低水平的客觀保證。
改革食鹽生產批發區域限制和政府定價機制所產生的紅利,將有效激勵企業通過提高產能、加強質管、創新品種等措施來穩定價格、提高質量和占領市場,部分地區由于市場競爭激烈,食鹽價格還可能出現下降。
趙辰昕指出, 允許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進入流通和銷售領域,市場供應主體增加。以自主品牌開展經營,企業將有更大動力填補市場空白。食鹽品種將更加豐富,更好滿足消費者需求。中國食鹽生產能力充足,價格總體將保持基本穩定,部分地區或有下降。改革食鹽生產批發區域限制和政府定價機制所產生的紅利,將有效激勵企業通過提高產 能、加強質管、創新品種等措施來穩定價格、提高質量和占領市場。部分地區由于市場競爭激烈,食鹽價格還可能出現下降。
《方案》提出,建立全社會食鹽儲備體系,完善由政府儲備和企業社會責任儲備組成的全社會食鹽儲備體系。
在食鹽安全監管體系方面,趙辰昕介紹,各省(區、市)正在按照《方案》要求,完善食鹽專業化監管體制,探索推進食鹽安全監管體制改革,創造條件將食鹽質量 安全與監督職能移交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或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各省(區、市)鹽業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對嚴格食鹽企業規范條件、建立食鹽可追溯系統、強化專業化食 鹽安全監管、建立打擊制販假鹽長效機制等都做了明確規定。
趙辰昕表示,食鹽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正在全面加強。引入第三方征信機構參與鹽行業信用建設,構建以信用體系建設為核心的新型監管體制。《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食鹽批發企業信用管理暫行辦法》和《關于對鹽行業生產經營嚴重失信者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將加快出臺。
《方案》的實施,將帶來價格放開,由市場定價。食鹽流通渠道也有所放開,在符合規定的條件下,全國食鹽市場將打通。
河南省鹽業人士表示,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省級食鹽批發企業將獲得較高的自由度。《方案》明確規定,以現有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食鹽批發企業為基數,不再核準 新增食鹽批發企業,其他各類商品流通企業不得從事食鹽批發。跨省經營的主體也有嚴格限制,只有具備食鹽批發資質的省級鹽業企業才能跨省經營。外省有資質的 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必須通過當地具有資質的食鹽批發企業才能開展跨區業務。此外,鹽業部門仍是鹽業市場主要監管者。
證券分析認為,未來食鹽行業只允許獲得食鹽生產或批發牌照的企業來參與。對于已經取得牌照的企業,在食鹽行業內的自主權將提高,包括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可以申請批發許可等。
“有銷無產”的省份則啟動了產銷合一的重組。今年11月,中國鹽業總公司與河南省鹽業公司簽署戰略重組協議,雙方將組建凈資產超過5億元、總資產達20億 元的“巨無霸”中鹽中部鹽業股份有限公司。一直以來,河南省、市、縣三級鹽業部門,旗下只有批發企業,沒有生產企業。此次中鹽公司拿出參與重組的5家企業 中,4家為大型食鹽生產企業,能夠解決河南鹽業“有銷無產”的局面。中鹽中部公司將形成以河南為中心、以中原經濟區為基礎范圍、輻射全國的產銷一體化區域 性龍頭企業。
本次鹽業改革的另一個重大利好,是將在一定程度上打破鹽業的壟斷暴利。
21世紀經濟報道了解到,中國鹽儲備量很大,目前有海鹽、湖鹽和礦井鹽,其中僅礦井鹽探明量就高達1.1萬億噸,按照每年需求1000萬噸計算,可以消耗很久時間。
而有專家表示,目前礦井鹽的生產技術,主要是通過抽水機抽取鹵水,然后再制作鹽。由于現在礦井鹽開采使用了石油開采的技術,即可以一個孔注入水,另一個孔抽水,實際造鹽成本很低,每噸不會超過200元,也即是每斤0.1元。即使考慮到運輸、加碘和銷售的費用,每斤鹽的成本也不會超過1元。
但目前城市超市每袋普通食鹽,按照每斤(500克)計算,銷售價格為3.5元左右。
換句話說,食鹽的壟斷暴利極高。無疑,改革將部分改變這一局面。
一位鹽業專家指出,因為銷售食鹽的公司增多,普通食鹽價格將出現下降。“同時預計會出現各種不同品質的鹽。”
趙辰昕也表示,供過于求的市場格局是食鹽價格維持較低水平的客觀保證。改革食鹽生產批發區域限制和政府定價機制所產生的紅利,將有效激勵企業通過提高產能、加強質管、創新品種等措施來穩定價格、提高質量和占領市場,部分地區由于市場競爭激烈,食鹽價格還可能出現下降。
不過,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鹽業改革仍需要進一步推進,因為本次改革中,食鹽專賣制度并未取消。所謂專賣,通常是指食鹽銷售由政府壟斷、限于政府授權私人經營、或者由公家統一收購等壟斷制度。
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教授龔炯認為,鹽在很多國家都沒有專賣,專賣實際上是沒有必要的。因為鹽不屬于自然壟斷的產業,應該取消專賣,放開管制。
據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16-2021年加碘食鹽行業深度分析及“十三五”發展規劃指導報告指出,由于我國食鹽企業的產能遠遠大于需求量,改革后短期來看鹽價或有下降。從長遠來看,企業獲得自主權后,將有更大動力填補市場空白,由此增加中國鹽企的市場競爭力。
本文來源: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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