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業為什么要改革?據悉,現行的食鹽政府定價模式已經存在了20年。由于長期實行生產、銷售的雙重限定,部分食鹽企業缺乏競爭活力、經營效率低下,無法滿足日益多樣化的市場需求。
食鹽是無差別覆蓋的特殊商品,食鹽安全關系著千家萬戶舌尖上的安全。為實現資源有效配置,進一步釋放市場活力,促進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讓改革惠及全社會,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我國決定對鹽業進行體制改革。
2017年1月1日起,我國鹽業體制改革方案將正式實施。廣東省是人口大省、用鹽大省,鹽業市場開放受到業界高度關注。廣東鹽業體制改革最新消息介紹如下。
日前,省政府印發《廣東省鹽業體制改革實施方案》(下稱“方案”),要求改革食鹽生產批發區域限制和食鹽政府定價機制,鼓勵社會資本進入食鹽生產領域,并完善食鹽監管體制,今年底前構建省市兩級政府食鹽儲備和企業社會責任儲備體系,2017年底前完成政企分離。
方案明確,通過改革,將完善我省食鹽專營制度、專業化監管體制和食鹽儲備制度,保持合格碘鹽覆蓋率90%以上,供應價格基本穩定,確保食鹽質量安全和供應安全。同時,改革食鹽生產批發區域限制和食鹽政府定價機制,進一步釋放市場活力,實現鹽業資源有效配置。
針對社會關注的食鹽價格,省發改委同日發布了《關于規范食鹽零售價格行為的提示公告》(下稱“公告”),明確禁止經營者的7類價格違法行為,包括經營者相互串通,操縱食鹽市場價格,造成食鹽價格較大幅度上漲,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等。
公告要求,改革后,全省經營者銷售食鹽時應自覺依法明碼標價,標價內容需真實明確、貨簽對位、清晰醒目,價格變動時要及時調整。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按照國務院《鹽業體制改革方案》,除放開所有鹽產品價格,2017年1月1日起,我國還取消了食鹽準運證,允許現有定點生產企業進入流通銷售領域,食鹽批發企業可開展跨區域經營。
按照國家鹽業體制改革精神要求,我省先后出臺了《關于加強全省食鹽市場經營管理的通告》、《廣東省鹽業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和食鹽監測制度。此外,價格異動處置預案還將于近期出臺,以加強行業監管,保障群眾食鹽安全。
從2017年1月1日改革之日起,我省將放開食鹽出廠、批發和零售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食鹽價格由企業根據生產成本、供求狀況等因素制定。據了解,目前已在我省備案的鹽業企業78家,有1090個品種將進入廣東食鹽市場。我省將確保穩定食鹽市場價格秩序,規范食鹽經營者的價格行為,保障食鹽價格改革的順利進行。
按照國家有關食鹽定點生產企業數量只減不增的要求,方案明確省內不再核準新增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并鼓勵食鹽生產與批發企業產銷一體。鼓勵社會資本進入食鹽生產領域,與現有定點生產企業進行合作。
對于食鹽批發環節,方案明確將堅持食鹽批發專營制度,不再核準新增我省食鹽批發企業,同時鼓勵食鹽批發企業與定點生產企業兼并重組。鼓勵國有食鹽批發企業在保持國有控股基礎上,通過投資入股、聯合投資、企業重組等方式引入社會資本,開展戰略合作和資源整合。鼓勵國有食鹽批發企業帶頭實行集體食堂用鹽直接供應制度,保障集體食堂用鹽安全。實施小包裝食鹽分類經營管理。
即使食鹽市場有諸多改革,價格管理部門對食鹽零售價格的市場監測也沒有放松,國務院要求“保持價格基本穩定,特殊情況下可依法采取價格干預或其他緊急措施,防止普通食鹽價格異常波動”。
對此,業內人士分析,鹽業市場放開,原來的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高調走向市場,勢必會做推廣和廣告,但市場化之初,食鹽價格預計不會有大漲幅。一位行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目前,制鹽、售鹽毛利分別約為200元/噸和1000元/噸,利潤相差數倍,制鹽企業進入流通環節后,產業鏈上的中間環節被優化、壓縮,到達消費者時的價格甚至有望降低;另外,食鹽價格很可能會因多個生產廠家搶占市場而出現下降。
本文來源:報告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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