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華北到東南沿海,近期已陸續有25個省份100多座大中城市不同程度出現霧霾天氣,覆蓋了近一半的國土。深圳在這種情況下也難以獨善其身。前天至昨天,深圳出現輕度到中度霾,深圳國家基本氣象站記錄到最低能見度為4公里。面對網上“環保基本靠吹”的調侃,深圳市人居委相關官員也坦率地指出,近期要想空氣質量狀況好轉,只有等北方的冷空氣南下,將污染物吹散。
當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屢屢遭受霧霾侵襲之時,深圳卻因藍天白云贏得了人們的普遍贊譽和肯定。事實上,深圳的優良大氣環境是經過18年的努力換來的,連續18年依法治霾,制定了引導、促進和推動產業轉型及大氣污染治理法規性文件181件,從而實現了環境空氣質量和經濟社會發展質量 “雙提升”。
當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屢屢遭受霧霾侵襲之時,廣東省深圳市卻是另一番景象。曾經經歷過嚴重霧霾的深圳,現在卻因藍天白云贏得了人們的普遍贊譽和肯定。
資料顯示,2014~2016年深圳市空氣質量連續3年實現全面達標。2016年,深圳在國內生產總值(GDP)較1998年增長12倍以上,機動車數量增長5倍以上(機動車保有量全國第三、密度第一),人口數量增加一倍以上的情況下,PM2.5濃度降到27微克/立方米,霧霾日從歷史最高值187天減少至27天。
深圳市連續4年在全國GDP排名前20位的城市中空氣質量排名第一,實現了環境空氣質量和經濟社會發展質量 “雙提升”。
改革開放以來,深圳一直走在改革開放的前端,保持著高速發展的態勢,但是,污染問題也隨之而來,1998年的南頭半島酸雨事件澆醒了深圳的開拓者們。至此,深圳開始大力著手治理環境問題。
1998年,在廣東省八次黨代會上,當時的深圳市主要領導提出“天更藍、水更清、地更綠,把更多的綠地和空間留給子孫后代”的協調發展理念,至今一直成為引領深圳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總體目標和實踐抓手。
隨著國家《大氣污染防治法》(1988年)和《環境保護法》(1989年)相繼頒布,特別是國務院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13年)以來,深圳連續18年依法治霾,制定了引導、促進和推動產業轉型及大氣污染治理法規性文件181件。
1998年,深圳以“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為戰略目標,以《深圳市1998~2005年環境質量建設目標和任務》為抓手,明確了環境保護的目標、任務和要求。近年來,進一步健全了環境質量行政領導負責制以及環境保護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的工作機制。
通過采用立法、行政、經濟和技術等多種手段綜合整治,2004年,深圳環境空氣質量出現拐點,效果初現。不斷優化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是深圳治霾有效性的根本保障。
深圳根據自身地域狹小、資源匱乏的特點,推行產業結構“輕、精、高、新、軟、優”的發展戰略,由建區之初主要是 “三來一補”的玩具制造、紡織印染、印刷等產業不斷優化,最終形成以金融、物流、文化及高新技術為四大支柱產業及生物、互聯網、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文化創意和節能環保等七大戰略新興產業為主的產業結構。在能源結構方面,深圳堅持優質清潔能源為主的能源發展戰略。
20世紀90年代后期,廣東開始籌建進口LNG試點項目。
在珠三角各市還在對“照付不議”的天然氣如何消化舉棋不定的時候,1998年4月,時任廣東省委副書記、深圳市委書記的張高麗力排眾議,主動提高深圳市的出資比例,協調將“廣東LNG項目”落戶深圳大鵬,項目2006年投產后,深圳獲得了占項目總氣量46%的份額。
加上以此項目為依托的現貨氣,深圳地區新上和原有的燃機電廠得以率先在全國將燃料由高污染重油改為清潔的天然氣,電廠“油改氣”工程成為深圳減排總量最大的大氣治理項目,每年減排二氧化硫超過6萬噸、減排氮氧化物近兩萬噸。
此后,結合西電東送、西氣東輸二線等重大工程項目,深圳市把電廠、鍋爐及民用燃料LNG改造等作為整治的重點,不斷提高清潔能源使用比例。
目前,深圳重油使用量減少300萬噸以上,天然氣占一次能源使用比例上升到13%以上,基本實現以電和天然氣為主的能源結構。特別是2011年深圳全面禁止使用煤、重油、木柴等高污染燃料,徹底淘汰了民用散煤和工商業用煤,成為全國唯一一個全轄區內禁燃高污染燃料的城市。
2016-2021年中國空氣質量監測儀行業市場需求與投資咨詢報告分析污染來源,因地制宜,精準施治為燃煤和燃重油的電廠制定治理技術路線,根據實際強化船舶污染治理科學治霾,需要明確污染來源,實施精準治理。
2004年,深圳委托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北京大學、深圳市環科院等單位開展大氣顆粒物研究,逐步厘清了深圳市大氣污染主要來源、特征,為重點治理領域和行業提供數據和決策參考。
2008年,北京大學課題揭示了深圳PM2.5等細顆粒物造成大氣能見度降低的機理,明確了電廠、機動車、揚塵、鍋爐、工業源是深圳市大氣顆粒物的主要來源。
根據PM2.5污染源排放清單及源解析等研究成果,深圳市逐項開始了精準治理之路。
火電曾經是深圳市最大的大氣污染源。2009年,深圳市火電裝機容量達650萬千瓦,主要采用煤和重油為燃料。為徹底改變火電污染狀況,深圳為燃煤和燃重油的電廠分別制定了科學的污染治理技術路線。
深圳市唯一裝機總容量180萬千瓦的大型燃煤電廠——媽灣電廠,采用了成本和效益都較好的海水脫硫、低氮燃燒器改造加煙氣脫硝減排路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了90%以上,每年減排二氧化硫4.5萬噸、氮氧化物兩萬噸,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濃度減至10mg/Nm3和50mg/Nm3左右。
同時,對全市重油發電的12臺燃機發電機采用了“油改氣”加低氮燃燒的治理技術,實行了火電行業的全部清潔生產。
針對機動車污染,深圳市通過控增量、削存量總體思路,加強源頭控制、過程監管、末端淘汰和配套措施4個環節,落實I/M制度、科技監控、道路抽檢等12項措施,有效遏制機動車排污行為。
2015年,深圳又開始大力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治理工作。組織完成580臺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檢測,其中151臺達標,429臺超標,對超標機械下發通知,要求安裝顆粒物捕集器(DPF)。目前,已有61臺機械完成DPF安裝,經檢測全部達標。
作為重要的港口城市,深圳還面臨著船泊和港口帶來的污染。深圳PM2.5源解析和空氣質量模擬分析表明,遠洋船舶可導致PM2.5、NOX、SO2年平均濃度增加4.5%、4%和8%。
據此,深圳市將船舶和港口污染納入治理范圍,2013年發布《深圳市大氣環境質量提升計劃》,確定推廣船舶使用岸電和低硫油為核心的5條具體措施。
深圳市還在東部和西部港區內部及周邊區域設立PM2.5監測點,實時監測港區及其周邊空氣質量,及時上報匯總,發現問題及時應急處理。
2016年,深圳市又委托交通運輸部規劃研究院研究“珠三角船舶大氣污染協同控制”課題,為深圳港口、船舶大氣污染治理提供數據支撐和有針對性的政策建議。
深圳地域面積小,大氣環境質量受外來源的影響較大。根據目前深圳PM2.5源解析結果,區域傳輸對深圳市PM2.5貢獻超過50%,冬季污染較重時期區域傳輸的影響更顯著。
一個正面的事例同樣說明區域治理的效果可期。2015年7月1日,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船舶靠泊強制轉用低硫燃油后,深圳葵涌監測站當年7~9月測得的SO2濃度,相較過去5年同比平均下降了50%左右。
香港對珠三角區域合作治霾發揮了先導作用。香港回歸后,作為大氣污染治理的粵港合作研究始于1998年。2003年12月,粵港聯合制定了地區空氣質素管理計劃,珠三角13個點位監測網絡全面提供珠三角準確空氣質素資料,為分析處理區域空氣污染問題提供依據,開創了中國區域治理、聯防聯控的先河。
2009年,粵港澳三地把“綠色大珠三角地區優質生活圈”作為珠三角重點發展策略;同時,深港合作、深莞惠合作機制相繼建立,為深圳及珠三角空氣質量的整體改善發揮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深圳是粵港大氣區域治理的合作者,也是受益者。此套系統由于在粵港雙方之間構建了一個空氣質量的數據管理和信息共享的平臺,對珠三角在內各城市灰霾治理工作發揮重要輔助作用。粵港合作治理大氣污染開創了中國區域治理、聯防聯控的先河。
2010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環境保護部等部門關于推進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改善區域空氣質量指導意見的通知》發出后,深圳市政府高度重視并及時轉發,要求各地強化領導、落實責任,并根據《廣東省珠江三角洲大氣污染防治辦法》,2012年底修訂《深圳經濟特區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
近3年來,珠三角各市切實開展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治。深圳市政府也主動利用深港、深莞惠城市合作機制,主動推進協同治理,每年在深莞、深惠交界處組織聯合執法行動,協同查處高污染車輛。通過聯防聯治,區域空氣質量得到較大地改善。2015年,珠三角PM2.5濃度平均值實現達標。深圳市大氣污染物濃度受到區域傳輸的影響逐年減小,這也是深圳PM2.5濃度率先達標的重要因素。
空氣質量達標不會讓深圳放慢治理大氣的步伐。2016年,深圳市主動提出,到2020年PM2.5年均濃度降到25微克/立方米的目標。
本文來源:報告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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