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年底,各地2019年度電煤采購合同陸續開始簽訂,煤、電雙方的博弈也日益加碼。在這個決定明年市場格局基調的關鍵時刻,國家發改委11月29日發布《關于做好2019年煤炭中長期合同簽訂履行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文件,對2019年煤電中長期合同的簽訂作出指導。
與2018年相比,此次通知更加鼓勵延長合同期限,由2018年的一年期,提高至鼓勵簽訂2年及以上量價齊全的中長期合同。這在一定程度上能夠穩定煤價,緩解下游火電企業經營困境。
2016年下半年以來,由于煤炭去產能及環保督查等多方面因素影響,全國電煤供應形勢持續偏緊,部分地區煤價大幅度上漲,導致下游的火電行業經營形勢嚴峻。
為緩解煤炭供需緊張及下游火電企業經營困境,發改委在2016年底、2017年初連續推出“組合拳”、干預煤炭價格大幅波動,包括鼓勵大型煤企釋放先進產能、增強運輸保障、以及在煤炭、電力企業間推動簽訂直購直銷的中長期合同等。
2018年,煤電中長協機制再次升級,除定價機制繼續按照“基準價+浮動價”的辦法(基準價為535元/噸)外,合同由采購雙方升級到了包括鐵路運輸在內的產運需三方合同。此外,發改委還要求中長期合同的比例,應占到煤、電企業自有資源量或采購量的75%以上。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梳理《通知》發現,對2019年中長期合同簽訂,發改委也劃出了量價紅線。與2018年相比,今年更加鼓勵延長合同期限,由2018年的一年期,提高至鼓勵簽訂2年及以上量價齊全的中長期合同。
申萬宏源煤炭行業分析師孟祥文指出:“這意味著發改委希望通過讓煤電雙方簽訂更長時間的長協合同的方式來穩定煤價,不希望明年煤價出現大幅波動。”
2019年年度中長期合同定價依舊采用2017-2018年的定價公式,即以535元/噸為基礎價格浮動。此外,對中長期合同簽訂量的占比要求也未變化,即保持在75%的比例。
《通知》還新增了對季度、月度長協及外購煤長協定價機制的要求。這一項指引略超市場預期。《通知》要求,季度、月度及外購煤長協定價機制,原則上要保持在綠色區間以內(即500元-570元/噸);外購煤長協,如因采購成本較高的,價格應不超過黃色區間上限(即不超600元/噸)。
盡管這一要求聽上去對火電減負頗為利好,但孟祥文表示,“恐怕該指導未必能得到執行。此前2018年6月,發改委同樣發文要求月度長協不可超過600元/噸,但是煤企并未執行。2018年中國神華月度長協價格632元/噸,而秦皇島港現貨均價為650元/噸左右,價差在30元/噸左右。若依舊要求月度長協價格降至600元/噸左右的話,2019年的現貨均價將在620-630元/噸左右,基本符合市場預期。”
有業內人士指出,簽訂下一年度中長期合同時,煤電雙方的博弈會加劇,電企方面會想方設法多采購長協煤,從而打壓市場價格;而煤企則盡量變相降低長協煤投放量,抬高市場價格。
中電投先融期貨日前開展的調研結果顯示,大型煤企通過壟斷從市場采購現貨,并將年度長協煤、月度長協煤及現貨捆綁銷售給電力企業,目前各發電集團正聯合尋求發改委對2019年中長期合同簽訂進行協調,解除大型煤企的捆綁銷售。
盡管發改委2017年以來多次出臺政策協調煤炭供需,但由于受煤炭去產能及2018年上半年的安全大督查、進口煤受限、局部運力緊張等多方面因素影響,動力煤價格今年持續保持高位運行。
作為煤炭市場風向標,環渤海動力煤價格指數今年以來持續在高位波動。11月28日最新一期報收于571元/噸,環比上漲1元/噸。現貨市場主流成交價格在637元/噸左右,環比上漲6元/噸。
受煤價高位影響,2017年及2018年前三季度,煤炭企業的利潤大幅增長。煤炭工業協會數據顯示:2017年全國規模以上煤炭企業主營收入2.54萬億元,同比增長25.9%;利潤總額2959.3億元,同比增長290.5%。國家統計局11月27日發布數據顯示:今年1-10月,煤炭開采和洗選業實現利潤總額2561.7億元,同比增長10.7%。
而火電企業的經營則步履維艱。據中電聯統計數據,2017年,華能、華電、大唐等五大發電集團單在火電板塊的累計虧損額就高達132億元。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稍早前發布的《2018年前三季度全國電力供需形勢分析預測報告》顯示,今年以來,動力煤市場價全程高于綠色區間,明顯抬高了煤電企業采購成本。初步測算,今年前三季度全國發電行業因電煤價格上漲而導致的電煤采購成本同比上漲了近400億元。受此影響,今年1-8月,火電業平均資產利潤率僅為1.1%,全國火電行業虧損面為47.3%。
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下稱中改院)課題組的調研認為,火電行業出現普遍虧損,是多種因素疊加,尤其是政策性和體制性因素共同影響的結果。虧損背后主因,包括煤價持續上漲、煤電價格聯動機制作用有限、利息壓力加大、調峰保供的政策性因素等。
在不少火電業人士看來,滯后的煤電聯動機制抑制了煤電產業鏈的成本傳導,煤炭成本波動未能及時反映在電價上。自2016年下半年煤價大幅上漲以來,電價僅在2017年7月1日上調過一次,上調幅度不足以覆蓋煤價漲幅。以山西運城某電力公司為例,其上網電價漲幅為3.93%;同期企業不含稅采購綜合標煤單價漲幅為41.24%。
在上述調研中,中改院專家認為,我國電力消費需求快速增長,其他種類的能源在未來5年左右還難以取代火電;更重要的是,火電在電力體系中還承擔著其他能源發揮不了的“主動調峰”和“兜底保供”的作用。因此,政府及主管部門等要采取長期短期結合的措施,把解決火電行業普遍虧損作為基礎設施補短板的重要任務。
該課題組專家還強調,改變“煤盈電虧”困局的根本出路,在于理順電價形成機制,打破電網壟斷格局,加大市場化電力交易比重,推動建立包含中長期、現貨交易的全市場化交易機制。
而當前最可行的短期措施,無疑是把2019年度的煤電中長期合同簽訂落到實處。為保證年度中長期合同的履約落實,《通知》明確表示,發改委將會同有關方面共同指導,重點對20萬噸及以上的中長期合同進行監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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