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2016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最新消息顯示,宿遷市養老金繳納比例數據分析內容如下。
市人社局副局長苗娟對做好2016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提三點工作要求:一是認清形勢,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責任感;二是突出重點,穩步推進城鄉居民基礎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三是夯實基礎,推進經辦服務標準化、精細化建設。
養老金行業市場調查分析報告顯示,宿遷企業職工繳費比例為28%,其中單位繳納20%,個人繳納8%。
企業職工:用人單位按職工實際工資收入(若低于當年繳費基數下限按下限申報)作為繳費基數按月進行申報。
1、繳費基數上限為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2、繳存基數下限為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
農村居民:每人每年 100 元、200 元、300 元、 400 元、500 元、600 元 6 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 多繳多得。
宿遷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不少于15年。
注:參保人年滿60周歲時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應逐年延繳,并享受相應的政府繳費補貼。
本文來源:報告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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