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質量(air quality)的好壞反映了空氣污染程度,它是依據空氣中污染物濃度的高低來判斷的。2016-2021年空氣污染治理行業深度分析及“十三五”發展規劃指導報告顯示,空氣污染是一個復雜的現象,在特定時間和地點空氣污染物濃度受到許多因素影響。來自固定和流動污染源的人為污染物排放大小是影響空氣質量的最主要因素之一,其中包括車輛、船舶、飛機的尾氣、工業污染、居民生活和取暖、垃圾焚燒等。城市的發展密度、地形地貌和氣象等也是影響空氣質量的重要因素。
2016年12月13日,環境保護部向媒體發布了2016年1-11月和11月全國和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及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空氣質量狀況。
環境保護部環境監測司司長羅毅介紹,1-11月,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0.5%,同比提高2.6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PM10濃度為7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1%。11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1.6%,同比下降7.5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7.4%;PM10濃度為10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0.5%。
1-11月,74個城市中空氣質量排名相對較差的后10位城市(從第74名到第65名)分別是:保定、石家莊、邢臺、唐山、邯鄲、衡水、鄭州、濟南、太原和西安市;11月,后10位城市分別是:石家莊、太原、保定、邢臺、蘭州、唐山、邯鄲、西安、衡水和鄭州市。
1-11月,74個城市中空氣質量排名相對較好的前10位(從第1名到第10名)城市依次是:海口、舟山、惠州、廈門、福州、珠海、深圳、麗水、拉薩和昆明市。11月,前10位城市依次是:海口、舟山、福州、南寧、惠州、麗水、貴陽、深圳、昆明和廈門市。
京津冀區域13個城市1-11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59.0%,同比提高4.8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6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3%;PM10濃度為11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0%。11月,京津冀區域13個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36.9%,同比降低16.3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10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8.5%;PM10濃度為16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4.3%。
北京市1-11月優良天數比例為54.8%,同比提高2.4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5%;PM10濃度為8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4%。11月,北京市優良天數比例為43.3%,同比降低3.4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10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3%。
長三角區域25個城市1-11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7.5%,同比提高3.7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0%;PM10濃度為7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8%。11月,長三角區域25個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2.5%,同比提高0.7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5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8%;PM10濃度為80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別上升6.7%。
珠三角區域9個城市1-11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90.2%,同比提高1.6個百分點。PM2.5、PM10濃度分別為30微克/立方米、46微克/立方米,均達到國家二級年均濃度標準,同比分別下降11.8%、11.5%。11月,珠三角區域9個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4.8%,同比下降11.5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8.1%;PM10濃度為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7%。
羅毅說,1-11月監測數據表明,今年以來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總體呈改善趨勢,但11月份部分地區和城市空氣質量有所下降。專家分析表明,11月份受不利氣象條件影響,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連續發生三次大范圍重污染天氣,東北地區多個城市也出現了極端重污染天氣過程;另外,我國蘭州等西北部分城市發生三次大范圍沙塵天氣,導致11月份全國顆粒物濃度有較明顯升高,其中PM2.5月平均濃度上升7%以上,PM10月平均濃度上升20%以上。
本文來源:環境保護部
本文地址://www.kcice.cn/stat/797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