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根據發電成本變化情況,從2016年1月1日起下調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全國平均每千瓦時降低約3分錢。
國家發展改革委30日發布通知稱,根據煤電價格聯動機制有關規定,決定從2016年1月1日起,全國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平均每千瓦時下調約3分錢(含稅,下同),全國一般工商業銷售電價平均每千瓦時下調約3分錢。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電價下調同時,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燃煤電廠超低排放電價支持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對于驗收合格并符合超低排放限值要求的燃煤發電機組實行電價支持,推動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改造。同時,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并設立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大工業用電價格不作調整,減輕中小微企業負擔。
此外,通知還明確,將居民生活和農業生產以外其他用電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提高到每千瓦時1.9分錢。
中國能源研究會副理事長周大地表示,國家對價格進行管理,目的之一就是希望價格能夠反映市場成本和供需變化。現在的實際情況是:第一,煤炭價格是近幾年最低的狀態,電廠的成本變化就比較明顯;第二,現在電力供應相對比較富余,所以如果真正是市場狀態,電價的適度下調也是一種市場的必然作用。更多相關行業資訊請查閱由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燃煤行業市場調查分析報告。
本文來源:報告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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